上海市委、市政府10日举行的进一步扩大开放推进大会提出,上海出台5个方面共100条举措,全力打造全国新一轮全面开放新高地。
在推进大会上,上海市委、市政府发布的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20项任务、100条举措。
在提升国际金融中心能级方面,上海提出要大幅放宽银行业外资市场准入、放宽证券业外资股比及业务范围限制、进一步扩大保险业对外开放。同时,支持境外企业和投资者参与上海证券市场。
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方面,上海提出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将上海自贸试验区原范围内开放的增值电信业务在扩区范围适用,并争取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加快实施汽车、飞机、船舶产业对外开放,争取外资新能源汽车项目落地。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上海提出要加强司法保护为主、行政保护协同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出台《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意见》。完善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体系,争取国家主管部门授权在上海设立商标海外维权保护办公室。
在打造进口促进新平台方面,上海提出按照国际一流标准全力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建设“6天+365天”一站式交易促进服务平台。全面推进药品医疗器械进口枢纽口岸建设,争取对临床急需境外已上市且在我国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抗肿瘤新药,在上海先行定点使用。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上海提出要大力推进“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基本建成电子证照库,基本实现政府部门各类审批信息共享共用。
据“上海发布”报道,上海扩大开放100条政策要点如下:
一、以更大力度开放合作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
(一)大幅放宽银行业外资市场准入
1.取消在沪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外国银行在沪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支持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在提交开业申请时一并申请人民币业务。
2.支持商业银行在沪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
3.支持在沪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开展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含外国政府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债券)业务。
4.支持设立多家分行的外国银行将管理行获准开展的人民币业务、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拓展至其他分行;支持外国银行向中国境内分行拨付的营运资金合并计算。
5.鼓励在沪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
(二)放宽证券业外资股比及业务范围限制
6.支持外资在沪设立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将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不再要求合资证券公司境内股东至少有一家证券公司。
7.争取加快取消证券机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
8.扩大合资券商业务范围,允许其从事经纪、咨询等业务。
上海扩大开放100条政策公布 重要看点全在这里!
2018-07-11 09:44地方新增债券发行规模扩增 下半年平均每月将发3079亿
2018-07-11 09:43辽宁老龄化严重!宣布:生二孩给奖励+鼓励老年人创业
2018-07-11 09:41国家粮油中心:我国有能力应对美国大豆进口减少缺口
2018-07-11 09:37